磋商公告︱“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多媒体设备及制作项目

来源:总务处   作者:刘蕾   2022-11-25

为保证“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多媒体设备及制作工作的顺利开展,民族文化宫采购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多媒体设备及制作

项目编号:MZG-20221104

采购人基本信息:

采购人:民族文化宫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83195575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1.项目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资金已落实。

2.磋商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伍拾万元整)。

3.磋商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3.1项目概况:民族文化宫展览馆即将举办“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现需对该展多媒体设备及制作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3.2项目实施时间:

预计2022年 12 月 10 日至2023年 2月 28 日

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需向甲方落实相关制作内容,具体要求以甲方确定为准。

设备交货期限40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的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  具有多媒体设备制造、集成或经销相关资质;

2)  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或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等;

3)  供应商符合以上其中任意一项内容即可。

4)  未向采购机构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30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58119407@qq.com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16:00前。

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寄送至磋商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南门--民族文化宫采购办公室 刘老师(收)010-83195575

五、磋商时间:2022年12月6日 上午10:00。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疫情影响,采取视频方式磋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拒收。

2.发布公告的媒介:民族文化宫网站(http://www.cpo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