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民族文化宫消防安防设备维保服务

来源:民族文化宫   作者:总务处   2020-05-20

民族文化宫消防安防设备维保服务

磋商公告

 

为保证 民族文化宫消防安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民族文化宫采购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符合条件的  消防安防设备的维保单位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民族文化宫消防安防设备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MZG2020015

采购人基本信息:

采购人:民族文化宫

采购人联系方式:法女士 010-83195571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1、磋商项目名称:

民族文化宫消防安防设备维保服务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2、磋商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叁拾万元整)。

3磋商项目概况简明技术要求:

3.1项目概况:民族文化宫消防安防设备承担着安全的重任,为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拟将民族文化宫消防安防所有设备,委托给专业的公司、维护保养,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3.2简明技术要求

3.2.1中标人需分别指派2名固定的维护人服务于消防项目、2名固定的维护人服务于安防项目(消防、安防合计不低于4名维保技术人员),该人员须具有相关技术能力(有相关资格证书),无违法不良记录,并由招标人备案登记,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3.2.2除系统正常的维护、保养外,当系统出现异常时,甲方可随时向报修,乙方应保持通信畅通,在接报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并在12小时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无备件除外,更换设备或配件价格在600元(含)以下的由乙方负责。

3.2.3、中标单位需每两周分别进行一次消防系统和安防系统设备巡检,每月一次对消防系统和安防系统主要设备(消防系统含消防管线)进行巡查记录并出具维保公司盖章的检测报告,不能无故漏检。

3.3项目服务期限:3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国家建筑企业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二级(含)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或安防工程专业承包相关资质证书;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05219:0020200529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9号办公楼1013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06  02 14:30。

    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五、磋商时间:2020 06  02 14:30。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民族宫大剧院三层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发布公告的媒介:民族文化宫网站(http://www.cpon.cn/)。

4、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2、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