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 民族文化宫职工健康体检

来源:民族文化宫   作者:   2020-09-03

为保证 民族文化宫职工健康体检 民族文化宫采购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符合条件的  体检单位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民族文化宫职工健康体检

项目编号:MZG2020025

采购人基本信息:

采购人:民族文化宫

采购人联系方式:法女士 010-83195571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1.磋商项目名称:

民族文化宫职工健康体检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2.磋商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肆拾伍万元)。

3.磋商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3.1项目概况:民族文化宫职工健康体检,拟于9月下旬在民族文化宫进行,为保证体检效果,进行竞争性磋商,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2简明技术要求:

3.2.1 中标人需将体检设备运至采购人单位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实施体检。

3.2.2 中标人的体检设备需保证正常运行,稳定性较高,检出的数据参数应真实可靠。

3.2.3 中标人的各科主检人员需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项目实施时间:3天。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队伍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为独立于采购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资质证书;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向采购机构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090309:00至2020091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9号民族文化宫办公楼1013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登记领取,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09  14 14:30。

    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五、磋商时间:2020 09  14 14:30。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民族文化宫大剧院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拒收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发布公告的媒介:民族文化宫网站(http://www.cpo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