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国家民委所属高校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2020-10-26

民委发﹝2016﹞113号

委属各高校:

《国家民委所属高校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民委

2016年9月30日




国家民委所属高校

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满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需求,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等,制定本规划。

“十二五”时期,在国家民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委属高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围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这个主题,团结一致、大胆创新、奋发图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各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并取得了新的成绩,各校综合实力整体提升,为进一步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规模有序扩大。截至2015年底,委属6所高校占地面积808.9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1.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3.12亿元,纸质图书藏量达到1227万册,分别比“十一五”末增加21.9%、29.2%、106%、22.79%。中央民族大学和北方民族大学的新校区已启动建设。教职工总数达到10,357人,比“十一五”末增加9.9%。教职工中少数民族2,953人,比例为28.51%;党员6,597人,比例为63.7%。专任教师总数6,86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59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2.31%。专任教师总数和高级职称教师数分别比“十一五”末增加14.6 %、30.83 %。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留学经历教师逐年增加,培育和引进了一批高层次杰出人才。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37,977人,其中本科生123,050人,研究生11,010人,留学生1,933人,分别比“十一五”末增加19.04%、21.73%、21.72%、113%。

办学格局不断优化,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委属高校形成了涵盖博士、硕士、本科、预科、成人教育和干部培训在内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办学体系。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本科生规模稳中有升,成人教育和干部培训更加聚焦于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大连民族学院更名为大连民族大学。委属高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按一个点计算)38个。开设覆盖12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点423个,应用型新兴专业数量大幅度增加,初步形成了文理渗透、综合发展、布局均衡、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格局。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学及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人才培养观念的更新有效地促进了订单定向式人才培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零起点班、理工类学科创新人才培养实验计划、双学位联合辅修、跨专业选修、学生海外研修、国际联合培养、校际交流培养、产学研合作培养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行。研究生培养体制综合改革的深化,“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的实施,使委属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服务社会能力逐步增强。“十二五”期间,委属高校获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9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2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580项,获批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0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重点项目1项,科技部火炬计划项目1项,973计划3项。获得国拨经费累计超1亿元。充分发挥委属高校的学科优势,围绕国家大局,聚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农牧业发展和民族教育、民族传统医药等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相关方面提供了理论支撑、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积极响应国家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展扶贫攻坚的号召,采取切实措施支持武陵山片区的脱贫发展。

体制机制日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大学治理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委属高校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办学特色,不断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科研管理机制,完善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改革评价制度和资源配置方式,初步建立了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机制,不断完善面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学导向。依法治校不断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渐深化。《中央民族大学章程》已经教育部核准通过,其他5所高校的大学章程均已提交教育部。委属高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的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思想政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师生思想状况持续向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扎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义核心价值观、“五个认同”和“六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成才各个环节,积极发挥各民族师生的主体作用,开展各类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牢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根基。委属高校师生思想状况良好,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有极高的认同度。

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委属各高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委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关于所属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成效显著。

一、“十三五”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国的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委属高校的发展同样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委属高校发展面临的形势。

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带一路”“创新驱动”“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对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提出了新要求。高校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总体格局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需要在一流学科、科技创新能力、创新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快建设,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中做出自身的贡献。

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提高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深入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国务院出台《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是解决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突破发展瓶颈的必然要求。目前,高等教育的综合改革进入到越来越复杂的内部关系和学科格局的调整阶段,各高校需要着力解决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改革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进教育观念转变和资源配置方式改革等高等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问题。

(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改革与发展,委属高校的学科结构、人才培养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科研与服务社会水平、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新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但委属高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重大战略决策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总体办学水平不高、综合实力相对薄弱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与国内高水平大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民族工作大局需要,主动有所作为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发挥还不够理想。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对校园安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民族大学建设一流大学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十三五”期间,委属高校的发展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为委属高校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 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特色研究提供了发展空间。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委属高校开展精准教育脱贫、科技脱贫等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为委属高校全面提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能力提供了历史机遇。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出台和实施,为委属高校发展创造了条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共建国家民委所属高校的意见》,为加快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办好委属高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委属高校要把握形势,主动作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破解制约学校发展的各项障碍,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迈上新的台阶。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服务党和国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办学宗旨,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高等教育一般规律和民族高等教育特殊规律相结合的办学原则,牢牢把握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创新与服务社会能力、提升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的工作主题,以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引领,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校为保障,最大限度汇聚起各族师生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努力把委属高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现代民族大学,为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顶层设计和具体推动实施相统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握民族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突出民族高等教育顶层设计的指导性、牵引性。坚持依法治校,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民族师生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深入研究、主动作为、积极推动规划的细化和实施。

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站在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大局和民族高等教育发展全局的高度,着眼中国高等教育乃至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未来研究制定规划,既要充分考虑规划的全面性、关联性、整体性,系统设计各项政策和举措,全面推进委属高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又要立足现实,实事求是,一切从各高校实际出发,在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的同时,抓住各高校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整合资源分层分类, 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坚持普遍性指导和特殊性要求相统一。既要遵循普通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借鉴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办学经验,按照现代大学的内在规律和要求,积极推进民族高等教育思想、制度和实践的创新,真正融入主流、争创一流;又必须遵循民族高等教育的特殊规律,紧紧围绕委属高校的特殊办学使命,坚持在特色中创造一流,在一流中彰显特色。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质量和特色引领建设,以改革和创新推动发展,把质量、特色、改革、创新贯穿于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各领域和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一般规律和民族高等教育特殊规律相结合的新机制,指导委属高校合理确定办学定位,分类分层推进委属高校发展,提升委属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稳定本预科招生规模,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充分发挥好委属高校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的摇篮作用和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智库作用,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十三五”期间,各高校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中央民族大学一流大学的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影响当地、辐射周边的区域优势更加突出,大连民族大学基本完成高水平、有特色的民族大学的学科布局架构,实现新的战略转型。到2020年,委属高校全日制本预科在校生约为13.4万人,研究生在校生约为1.8万人,总规模15.2万人左右。少数民族学生比例60%左右。各高校的具体规模大体为:中央民族大学17500人,中南民族大学30000人,西南民族大学35000人,西北民族大学28500人,北方民族大学22700人,大连民族大学19500人。

(二)具体目标。

1.学科建设目标。建设若干个国内一流、区域一流的学科及学科群,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要确保国内领先地位,努力提升国际影响力。社会学、中国史、畜牧学、美术学等一级学科排名较现在有所进步。围绕国家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交叉学科、应用型学科建设取得突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数量进一步增加,理工农医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取得突破,学科专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2.队伍建设目标。形成以高层次人才为骨干和核心的有竞争力的师资队伍,高效、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专兼职结合、高标准、严要求的有战斗力的思政队伍。培育和引进若干名“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青”等高层次人才,争取在引进和培育院士方面有所突破。努力加大高质量师资补充力度,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扶持力度。

3.人才培养目标。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在校生在全国大学生各类竞赛中保持优异成绩。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建设保障体系建设。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有所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数量显著增加,质量明显提高。

4.科学研究目标。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推进平台建设,强化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做强应用研究。建设若干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在进入国家“2011计划”、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方面力争取得突破,构筑一批高水平学科和科技创新平台与基地,推出一批学术精品。依托委属高校建设若干个国家民委智库和科技创新平台。

5.服务社会目标。充分发挥相关学科专业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切实提升服务国家大局、服务民族工作、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6.文化传承与创新目标。发挥委属高校在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传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使委属高校成为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收集、保护、研究、传承、汇聚的重要基地,成为培养和造就传承和创新先进文化人才的摇篮。

7.教育国际化目标。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加大对师生出国境研修和访学的支持力度。拓宽国际合作培养渠道,积极推进学生培养国际化进程。积极扩大留学生,特别是学历生规模。办好孔子学院,力争新增3个以上孔子学院,提升委属高校的国际影响力。

四、规划任务

(一)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学校党建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制定和完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体系,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政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统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打好意识形态领域主动仗,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水平。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体系入耳入脑入心。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卓有成效的民族团结教育,筑牢“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基础,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造就一批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素质优良、敢于担当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强化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划发展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符合民族院校实际的的人才培养定位。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各高校办学定位,加强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丰富实践教学环节,探索实施多层次、多元化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专业、课程、条件支撑等教学资源水平。完善课程体系,加强素质通识课程和创新型培养模式特色课程建设。加强统编教材编写工作,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强化本科教学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构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生源质量,强化导师责任,拓展海内外联合培养渠道,打造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严把研究生论文质量关,有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积极推进委属高校人才培养国际化。充分挖掘国际教育资源,拓宽国际合作培养渠道,完善学生选拔和资助机制,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力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需求紧密对接。根据学生创新创业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不断提高创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指导,构建全员、全方位、全环境、全过程、个性化的职业发展教育体系。完善招生-培养-就业互动联动机制,建立社会需求与招生专业、人才培养和学生就业之间的互联互通。通过建立校际、校地、校企等合作机制,探索订单式培养模式。加快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条件建设,建立就业跟踪调研和就业信息化服务体系。改进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研究、解读,在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途径等方面为学生提供富有针对性的指导与服务。

继续办好富有特色的继续教育、预科教育和附中。扩大成人教育规模,着重开展各类特色培训。完善预科教育培养体系,提高预科教育质量。推进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建设,探索实施教育集团或总校模式,提升品牌效应。

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工程。

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加大教学经费投入、保障教师教学投入、创新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等为着力点,统筹谋划,扎实推进质量建设。教授要为本科生上课,高端人才站上本科讲台,为本科生完整讲授基础课和专业课。一流资源配置给本科教学,一流学科、一流科研、一流成果转化为一流的本科教学,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加强学科专业内涵建设。

调整学科布局,优化专业结构。主动适应国家战略转型期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继续调整学科布局,优化专业结构,培育新的专业增长点。根据国家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布局需求,重点提高工、农、医、管理等学科比例。积极设置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领域急需的相关专业。夯实特色学科理论基础,提升特色学科竞争力,推动特色专业发展,优化做强本科专业。

加强学位点建设,提高学科竞争力。北方民族大学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大连民族大学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新增若干个一级学科博士点。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孕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形成学科群。

凝练学科方向,强化专业特色和优势。突出优势、夯实基础、做强应用,逐步建立结构稳固、逻辑明晰、机制灵活、协调发展、适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立体学科体系。培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支持特色优势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和师范类专业建设,提升专业整体建设水平。

完善学科建设评价体系,健全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按照国家评估指标体系,以“长期建设、定期考核、动态管理”为原则,建立以学科建设绩效评估结果为依据的学科建设评价机制。综合考虑社会认可、学生就业竞争力、社会需求等因素,采取暂停招生、合并、改造、撤消等措施,不断调整专业结构。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原则上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一流学科建设工程。

根据国际、国内高等教育和学科发展的方向和一般规律,瞄准国家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目标,把握学科发展的最新趋势和要求,结合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特点和定位,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突破委属高校在学科建设中存在的体制机制瓶颈,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全面提升,分类建设,重点突破,梯次推进,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学科建设质量明显提高,个别学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部分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大力加强学位点建设,力争在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专业硕士点的新增和建设上取得新成绩,重点提高工、农、医、管理等学科学位点比例,提升民族特色学科水平,保持国内领先优势。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委属高校师德建设。把师德建设作为各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首要内容,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促使教师努力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与培养并重,提高拥有博士学位和海外留学经历专任教师比例,改善教师队伍的学缘结构、知识结构,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支撑民族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师资队伍。加大学科团队建设力度。重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提高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完善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借助国家各类人才建设工程,改革完善委属高校高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机制。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实施人才柔性流动政策,鼓励委属高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引进重点学科和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智力。

完善青年教师培养体系。打造不同层次教师研修、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多途径、多层次教师培养体系。

加强学术梯队建设。提升学术前沿攻关能力和深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开展民族问题研究的能力。

高层次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要强化高层次师资队伍建设,造就拔尖人才,培养若干名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形成和聚集一批在国际、国内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创新团队,建成一支整体水平较高、充满活力的适应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师资队伍,提高委属高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各高校在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青千计划”、“青年长江”、“国家优青”等高层次人才方面取得新突破。

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以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重大项目为依托,以重点建设学科为平台,建立跨学科、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打造优秀的创新团队。

加强骨干教师培养。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发展,中青年优秀人才跨越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全面发展。














(五)提高科学研究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

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提高委属高校科学研究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民族类特色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保持特色学科优势地位,提高国家民族政策咨询和承担国家及社会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

鼓励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类学科大力开展应用性研究,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需要,进行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少数民族发展问题、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跨境民族问题等方面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经济复兴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为丰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促进中华民族多元文化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改革完善委属高校科研管理体制。健全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完善分类科研评价标准;改革创新科研组织模式,以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科技创新平台、智库、协同创新中心等为牵动,组建跨校(单位)、跨院(系、所、中心、基地)、跨学科联合攻关的科研平台,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多校联动。打造若干个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新型智库、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

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工程。

围绕国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以及生态建设的迫切需求,支持建设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青藏高原生态畜牧业、中国民族信息技术、西北少数民族社会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等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一批研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带一路”建设等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民族工作需要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智库,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提供态势分析、趋向预测和对策建议。









(六)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大学治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委属高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建立管办分离、依法办学、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完善法人治理模式,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督察督办工作机制;扩大社会合作,拓宽办学经费筹措渠道。

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教职工队伍建设、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体制机制进行深化改革,形成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协调统一、运转高效的制度体系。

优化大学学术环境氛围,建立基于能力和贡献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把教师评价激励制度作为核心,包括符合学术运行规律的岗位分类管理机制和符合自身特点的学术和职业发展规划。

(七)继续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拓宽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层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支持委属高校与国外大学和学术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

鼓励实施本科阶段学分互认的国际联合培养模式,大力推动研究生海外研修;积极推动国际化教育教学体系;提高对外人才培养能力,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

推进教职工队伍国际化。提高拥有海外经历教师比例,加大选派教师出国进修、访学、参加学术交流的力度,拓宽教师学术视野。

(八)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高校。

发挥委属高校的独特优势,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阵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争当表率,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以及我国的国情教育,引导各族师生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结合实际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丰富教育内容,提升教育效果。培养一批民族理论政策强的教师队伍,准确阐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引导各族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增强“三个自信”。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研究平台和实践基地建设,开展创建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党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民主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党委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保证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二)发挥政策保障优势。

1. 进一步提高效益。充分用好国家目前对委属高校在生均拨款、国家奖助学金、质量工程等方面的政策,根据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委属高校建设项目的实施。

2. 争取政策扶持。根据服务国家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各校实际情况,落实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等对民族院校的扶持政策,争取国家对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倾斜。

3. 推进共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委属高校的工作,指导委属高校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努力解决学校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为提高办学质量、增强竞争力创造良好条件。

4. 深化合作。加强与国内外优秀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民族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落实好高水平大学对口支援工作,借鉴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成功经验,提升办学水平。

(三)加大经费投入。

1.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国家对委属高校各类拨款、专项补助、专项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倾斜。努力为学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争取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支持经费额度进一步增加。

2. 积极筹措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个人、团体资助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拓宽办学经费筹集渠道与来源,增强委属高校事业发展的经济实力。

3. 合理安排基本建设项目与重点工程投资。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校园环境。大力争取国家对院校化解债务的财政支持;继续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在贷款利息、还款年限等方面给予优惠,缓解有关高校的财务压力。加大对新校区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1.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积极推进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建立自我发展、多方约束的良好运行机制和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2.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以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大力提高自律意识、服务意识,依法落实和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 完善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学校完善后勤服务与保障机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提高后勤服务的水平和效益,努力构建稳定、开放、规范和竞争有序、监管严密的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

4.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督察责任、追究责任。建立完善的学校办学监控体系,使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宗教、信息网络安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处置突发事件、校园安全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五)加强组织实施。

1. 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民委负责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机关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协调配合,努力实现有效管理。委属各高校必须按照总体规划的部署,组织各方资源,扎实贯彻落实本规划。

2. 细化任务措施。委属高校依据本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各校实际制定和完善本校的“十三五”规划,构建好以学校总体规划为核心、各专项规划为主干、各部门和学院规划为支撑的“十三五”规划体系,并按年度进行任务分解,分步实施。

3. 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全体师生员工对本规划的认同,使规划执行过程成为凝聚人心、群策群力、共谋发展的过程。

4. 强化检查与考核。国家民委以本规划为依据,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机制和定期公布制度,加强对委属各高校规划实施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根据形势变化和事业发展需要,对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