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宫民族画院(国家民族画院)外聘艺术家重新登记公告

来源:   作者:   2021-08-31

近年来,民族文化宫民族画院(国家民族画院)(以下简称“民族画院”)外聘副院长、顾问和艺术家鼎力支持民族画院各项工作,在美术创作与展览交流活动中,以美术创作及理论成果反映时代巨变、描绘时代精神,为推动民族美术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与各位外聘艺术家的交流合作,根据有关要求,民族画院于2021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外聘艺术家重新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聘期内的副院长、顾问和艺术家须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填写《民族文化宫民族画院(国家民族画院)外聘画家登记表》。

2.聘期已到、有续聘意愿的艺术家填写《民族文化宫民族画院(国家民族画院)外聘画家登记表》。

3.重新登记及续聘的艺术家须遵守《民族文化宫民族画院(国家民族画院)外聘画家管理办法(试行)》。

4.艺术家重新登记及续聘工作于2021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未办理登记,视为放弃。

5.民族画院收到艺术家填写的《民族文化宫民族画院(国家民族画院)外聘画家登记表》后进行审核,受聘人员名单在民族文化宫官网公布。

6.下载民族文化宫民族画院(国家民族画院)外聘画家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gjmzhy2021@163.com。


联系人:杜建红         联系电话:010—83195359


外聘画家登记表





民族文化宫民族画院

(国家民族画院)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