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 中国文联办公厅 中国美协关于征集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参展作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2022-05-07



国家民委办公厅 中国文联办公厅 中国美协关于征集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参展作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文联、美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家民委、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决定共同举办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拟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地点:北京·民族文化宫


三、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喜迎二十大,讴歌新时代”为主题,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用美术形式展示十八大以来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讲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生动故事,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增强中华文化认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展览内容与规模
展览展出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过的民族团结故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成就、各民族精神风貌和美丽家园、民族工作重大历史等为创作题材的美术作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拟展出入选作品260幅(中国画100幅、油画100幅、版画60 幅)。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民委 中国文联 中国美协
承办单位:民族文化宫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六、参展要求
(一)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油画(装框后)作品尺寸不超过240cm (高)×200cm (宽)。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 180cm (高)× 120cm (宽)。
(二)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 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将在中国美协网站予以公告并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七、评选
(一)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报送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李芳,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展览名称)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协网站上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 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八、相关事项
(一)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协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国家民委办公厅 中国文联办公厅 中国美协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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