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来源:总务处   作者:法慧琦   2026-04-17

4月16日,总务处党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进行交流研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继民族区域自治法之后,民族工作领域又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明确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政治立场、具体任务和努力方向。大家逐章逐条原文学习了整部法律,并结合总务处工作实际,就如何在岗位中贯彻落实好相关规定进行了交流。

大家表示,要持续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领会,做学习宣传贯彻的模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立足本职岗位依法履职尽责,以更加优质服务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